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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推出45条人才新政最高1个亿资助人才来厦就业创业!

※发布时间:2017-8-10 12:22:21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作为社会发展的核心资源,人才问题一直被厦门市所重视。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厦门市委组织部制定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简称“厦门人才新政45条”),真金白银扶持人才来厦生活就业。政策怎么说,一起来看!

  将集成电、智能制造、轨道交通、融资租赁等新增重点产业、新兴业态人才纳入“海纳百川”政策支持范畴。

  加大对重点团队支持力度,对引进顶尖人才和创业团队给予1000万元至1亿元项目资助,并对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以上的“双百计划”企业,按其业务收入的1%给予励。

  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国有企业自主探索制定适合单位发展需要的职称评价标准,改变主导人才评审的方式,赋予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先招人后报备、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等权限,支持单位自行制定人才评价标准。

  实施青年英才聚集工程。健全适应青年人才成长规律的培养开发机制,加大力度实施青年英才“双百计划”。

  支持企业自主引进优秀人才。完善特聘专家、专才制度,大力引进集成电、智能制造、生物科技、文化创意等优势产业高端人才,促进两岸产业融合发展。

  从平台建设、培训、励扶持等方面,着力破解重引进轻培养问题。如对引进境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世界500强企业合作建设人才培养平台,按“一事一议”给予支持;

  实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推动博士后科研“两站一”与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协同发展,对新建博士后创新实践、技工培养、技师工作站给予建设经费资助;

  大力“工匠”,引进培养一批适应发展需要的技术型、创新型、复合型技能人才。对急需的实用型紧缺卫生专业人才提供专项岗位补贴,对重点培养的高技能人才按引进人才扶持标准给予补贴等。

  发挥自贸区、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示范效应,试点建立与国际规则接轨的人才管理、、股权激励、离岸创新创业等制度;

  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国家高端外专项目计划、中国“友谊”等外籍高层次人才可申办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为外籍人才提供居留和出入境便利、国际化生活和医疗服务等便利;

  积极运用厦门会晤效应,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布局,鼓励企业、高校或科研院所举办高水平国际性的人才交流活动,加强人才和项目国际交流合作。

  鼓励两岸企业和资本参与建设两岸青年创新创业,建设国家级两岸科技人才合作交流,吸引地区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在厦创建创新平台,推动先进科技在厦落地;

  创新自贸试验区人才认定和扶持政策,以市场化方式认定自贸区高端和紧缺人才,招聘人才担任聘任制公务员和雇员,为打造自贸试验区升级版集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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