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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厦门市海沧区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

※发布时间:2017-9-22 10:50:23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厦门市海沧区地处厦门岛西侧,三面环海,一面接壤,辖区陆域面积186.46平方公里,人口47.4万,具有“两城两湾依两山”的自然格局和投资区、行政区、保税港区“三区合一”的政策叠加优势,是我国面积最大、设立最早的国家级投资区,正朝着海峡西岸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目标阔步迈进,推进产业发展高端化、城区建设精致化、社区治理人文化、对台交流便利化,创造国际一流营商好、构筑区域转型升级新高地。

  海沧区现有公办学校37所,其中幼儿园10所,小学19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初中校2所,完全中学2所,职业中专学校1所;民办校园75所,其中小学5所,幼儿园70所。全区在编教职员工2147人,学生55308人。长期以来,海沧区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不断深化“素质引领,均衡发展,管理创新,特色立校”的,教育事业发展水平在福建省居于领先地位。海沧区先后高水平通过首批省“教育强区”和“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的评估验收,获评全市首个也是唯一一个“全国农村艺术教育实验区”,未成年人思想建设取得全省“四连冠”,率先全市实现优质高中100%覆盖,对台教育交流全面开花,跻身厦门市乃至福建省教育先进区县行列。

  海沧区实行“、激活、奉献”的师资策略,以事业平台教师职业幸福感,以竞争机制激活教师队伍活力,引导广大教师树立起甘于奉献、充满爱与责任的教育价值观,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教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2006年在福建省率先落实城乡教师“同城同编,同城同薪,校用区管”、教学岗位全员竞聘;2015年率先全省在公办校(园)推行缺编岗位工资总额包干试点工作,开展区属小学副校长、幼儿园副园长职位竞聘上岗,全面激活教师队伍活力。扎实开展全员、全面、全程的“三全”式教师培训,建立特级教师工作室、名师发展工作室、教师学校学科核心组三大类别的教师学习共同体,每年投入教师培训专项经费600万元,人均教师继续教育经费近3000元。目前,全区区级以上教师、专家型教师、学科带头人占教师总数的近42%,其中特级教师14人,数量位居厦门市各区之首。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30名省级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其中:中学各学科共15名、小学各学科共10名、幼儿园5名。(具体要求见《2016年厦门市海沧区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简章》)

  男性要求45周岁及以下(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省特级教师可适当放宽)

  近3年内在省级及以上教育专业刊物发表业务相关论文2篇及以上(或正式出版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主持设区市市级以上教育课题1项及以上。

  给予新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过渡安置住房租金补助,为人才落地提供服务。补助标准不超过2000元/月,过渡期2年,过渡期满或过渡期内人才自主购房(含取得人才住房补贴)后,不再予以补助。

  5年内,每年分别给予新引进省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4万、3万元海沧区高层次教育人才津贴,按月支付。

  鼓励高层次教育人才通过公开课、专题、指导带教、申报设立个人工作室等方式,在学校管理、学科建设、教育科研、促进区域内教师专业成长等方面,发挥引领和示范辐射作用,区教育人才办负责考核,按年度核拨工作室发展经费2万元/年。

  引进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和幼儿园就学的,可申请在区属学校各择校一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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