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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厦门祥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11-7 16:30:42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根据《保险代理机构管理》第四十,我局决定注销厦门祥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

  各公司与厦门祥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如有未结的债权、债务,应尽快与该公司联系确认。自即日起,各保险公司不得与厦门祥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违反者以与非法从事保险业务的人员发生业务往来查处。如发现其存在许可证注销后仍开展业务的行为,各单位应及时向厦门保监局举报。各保险公司应将本通报及时传达至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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